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/綜合報導
台中一名張姓男子2023年上臉書約砲,成功約到一名15歲的少女,2人在摩鐵見面後進行「SM調教」,張男拿出預先準備好的按摩棒、跳蛋、潤滑液、繩索等,總共和少女激戰3次,2天後,張男再度邀約少女遭拒,孰料張男恐嚇要曝光2人性交過程,少女不甘遭恐嚇,於是找舅舅將張男痛打一頓,少女的母親也將張男告上法院,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,法官審酌張男拿出30萬和少女和解,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,處1年徒刑,另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,處4個月徒刑,均緩刑4年,緩行期間須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,並提供180小時的義務勞務。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2023年8月7日,張男在臉書認識少女小魚(化名),隔日便傳訊問「對SM調教是否有興趣?」,當時毫無性經驗的小魚因為好奇,回覆表示「有興趣」,當天下午2人就相約摩鐵發生性關係。
聊天中張男得知小魚才剛升高一,隨即拿出按摩棒、跳蛋、潤滑液,過程中還用繩索綁住小魚雙手,2人總共激戰3次。
3天後,張男又聯絡小魚想「再來一次」,但小魚表示「這真的是我的第一次,做完之後回家我才覺得我很衝動,而且真的很痛,我不會想要再有第2次了,那種感覺其實很不舒服。」孰料張男不滿遭拒絕,竟恐嚇要曝光2人在摩鐵的性交過程和聊天紀錄,讓小魚感到恐懼。
小魚於是只好先假意答應張男,再拜託舅舅和朋友在她住處等候,張男於11日開車載著小魚時,發現遭人尾隨,隨即把小魚載到公園旁趕她下車,舅舅及友人見狀,立即下車拿著棍棒上前將張男痛毆一頓,小魚回家後也把這件事情告訴母親,母親立刻報警。
全案審理時,張男辯稱不知道小魚才15歲,不然就不會想約她,是小魚自稱她已16歲,因為2人才認識幾個小時,小魚也答應要讓他調教性交,他也就相信小魚所言,未再追問。
法官審理後認為,小魚曾告訴張男她剛升高一、念哪個學校,張男明知高一生就是15、16歲,卻沒有進一步確認,可見他認為就算小魚未滿16歲也沒差,對於和未成年性交有不確定故意。
法官指出,小魚雖以張男拿衛生紙擦拭她下體的次數,推測2人當天可能性交4、5次,但因為小魚並無性經驗,改採用張男自述和小魚有3次性行為的說法,審酌張男犯後拿出30萬和小魚和解,最終依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,處1年徒刑,又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,處4個月徒刑,均緩刑4年,行期間須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,並提供180小時的義務勞務。可上訴。
照片來源:翻攝畫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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